1. 个人养老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有什么相同点不同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这两种制度都起源于2015年,其出现的原因很简单。
众所周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待遇替代率是相当高的,远远高于企业职工。但是,2014年之前,他们在职的时候是不用缴纳养老保险的,等到退休时直接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发放退休费。
这就是所谓的养老金双轨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缴纳养老保险却享受更高的养老金,有失公允,社会上的反响比较大。
因此,为了社会公平,我国在2015年的时候取消了双轨制,决定从2014年10月开始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和职业年金制度。
首先,介绍一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基本概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完全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缴纳模式、待遇领取要求、养老金计发办法等都是相同的。
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两种养老保险的基金是单独建账、分别管理的。
而职业年金则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是一种补充型的养老保险制度。
简单来说,基本养老保险是第一个层次、最低的层次,是保障基本生活所需的;而职业年金是第二个层次、更高的层次,是为了提供更好的生活需求。
其次,介绍一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相同点。1,两种制度都是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2,二者的参保对象是相同的,都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只要是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也要缴纳职业年金。
3,二者都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对应的缴费基数也一样。单位缴纳的基数是单位的工资总额,由单位全部承担;个人缴纳的基数是本人的缴费工资,由个人承担,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4,二者的个人缴纳部分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5,两种基金都建立个人账户,逐渐积累相应的缴费金额。
6,两种基金的个人账户都不能提前支取。
7,如果在退休前死亡,个人账户的余额都可以继承。
8,二者的待遇领取时间一样,都要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才能开始领取。
9,二者都实行多缴多得,在职时的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工资越高,退休后的待遇越高。
最后,介绍一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不同点。1,二者的缴费比例不同。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的比例一开始是20%,目前已经降到16%,个人缴费的比例是8%;而职业年金的单位缴费比例是8%,个人缴费的比例是4%。
我举个例子,假如一位公务员的缴费工资是6000,那么,每个月要从工资中扣除480元的养老保险,240元的职业年金。
2,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不同。
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只储存个人缴费金额;职业年金的个人账户既储存个人缴费金额,也储存单位缴费金额。
3,领取待遇的条件不同。
基本养老金必须累计缴费满15年才能领取,而职业年金则没有缴费年限的要求。
例如,有些2015年退休的公务员只缴了一年也能领取职业年金。当然,缴费年限这么短,能拿到的金额会很少。
4,待遇的领取方式不同。
基本养老金是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的规定则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是按月领取,也可以拿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出国定居的还可以一次性领完。
5,待遇的计算方式不同。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式相对复杂,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和三个因素挂钩,一是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二是本人月缴费工资,三是缴费年限(包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就是个人账户金额÷计发月数。男性60周岁退休,计发月数是139,女干部55周岁退休,计发月数是170,女工人50周岁退休,计发月数是195。
职业年金的计算方式很简单,就是个人账户金额÷计发月数。
6,待遇的上涨幅度不同。
基本养老金是有调整机制的,每年都会有小幅上涨;而职业年金从退休起是不会变化的。
7,待遇可以领取的时间不同。
只要退休人员还在世,基本养老金就可以一直领取。
而职业年金不同,个人账户金额是领完即止。
值得注意的是,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会有相应的投资收益。因此,男性可以领取的月份不止139个月,理论上,只要年投资收益率能够达到8.6%,也能一直领取。
8,退休人员死亡后的抚恤金、丧葬补助金等从养老保险基金列支,不从职业年金基金列支。
9,养老保险设置了10年的过渡期,即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这段时间内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新老办法对比,会补发过渡性养老金。
10,2014年之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有基本养老金,没有职业年金。
欢迎关注@瑛杰小猪,一起聊聊体制内的小知识。
2. 我国养老保险是哪年实行建立个人账户制度的?
我国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时间最早从1995年1月1日建立。 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六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开始全国性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并从一九九二年四月开始个人缴费。 一九九五年三月一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建立养老保险通常账户和个人账户,退出了两套方案,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选择试行,各地开始建立个人账户,但建立的时间不一,最早的从一九九五年元月一日起实施,最晚的建立于1998年元月1日。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六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统一了各地养老保险制度。 二OO五年十二月三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完善。
3. 个人养老金制度出炉?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个人养老金制度出炉,到底要不要存?跟银行的存款有什么区别?银行的存款和我们所谓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还是有本质的区别。我们可以简单的把这个个人养老金制度理解成为是一种长期的投资封闭理财,它的封闭期限是一直要到达我们法定退休年龄为止。很显然和银行的储蓄存款是截然不同的,因为银行的储蓄存款,即便你是定期储蓄也是可以提前支取,只不过不享受定期储蓄的利率,仅此而已,相对来说是能够灵活取用的,这是我们银行存款的特点。
但是个人养老金制度虽然它也是一种长期的投资理财,但是它是属于完全封闭的,这笔钱是无法直接灵活取用的,必须要等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然后我们才可以按月享受养老金,或者说是一次性支取,再或者说是分次领取,以这样的方式来补充我们基本养老金的不足。当然具体你是否愿意去参加这个个人账户养老金,我认为还是有一定的必要性。
因为,既然是个人账户养老金,那么最终的结果,就是让你个人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这笔养老金是相当于我们的补充养老金,那么也就是说在你退休以后,是可以额外获得一部分的经济收入。那么也就意味着自己的收入水平是能够有所提高,所以说选择个人养老金制度,最终受益的还是你本人,自己是有必要去选择这样的一份理财方式。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4. 个人养老金制度55岁的人能交吗?
回答如下: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指通过个人储蓄、投资等方式为自己的养老生活提供资金支持的制度。在中国,个人养老金制度通常是指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等方式。对于55岁的人来说,可以选择加入职业年金或者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等方式,以积累养老金。但是具体是否能加入、加入后的权益和缴费等情况,需要根据不同的方案和情况而定。建议咨询相关机构或者保险公司,了解更多具体信息。
5. 个人养老金缴纳年龄?
养老保险多少岁开始交,需看实际情况: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般是要求有当地户籍,且年满16周岁、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参加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才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需要注意的是,年满16周岁的人群中,不含在校学生;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般是年满16周岁后的劳动者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因为16周岁以下的人员属于童工,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自然也就没有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了;
3.商业养老保险:一般只要是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投保年龄,就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比如有的商业养老保险规定出生28天至55周岁的人群均可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有的商业养老保险规定出生30天至60周岁的人群均可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标签:商业养老保险保障保险年金险养老年金险
6. 个人养老补交什么意思?
养老保险补交就是指特定的群体,依据我国施行的现行政策开展补交的要求。养老保险做为一种社会保险规章制度,是为了更好地社会养老而提早交纳一定费用,交纳抵达一定期限后,能在退休后每月领取养老金。而养老补缴的意思便是,对于某种人,交纳养老金未做到要求期限却离休的,能补交一定的养老金,为此做到交纳期限。
7. 山东省从哪一年开始实行交企业养老保险的?
↑点击“查悦社保那些事儿”头像,立刻解答您的社保问题! 【动动手指 点击查悦即可让您成为社保专家】
山东省市从1997年开始实行缴企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1997]109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上年度省或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务院的规定执行(《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见附件)。
(二)省政府鲁政发[1997]109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照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缴费工资的1.3%。对于鲁政发[1997]109号文件规定的过渡性调解金,要逐步冲减,5年后取消过渡性调节金。
过渡期内按原办法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时,均以2005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
(三)本意见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对于鲁政发[1997]109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人员,在上述设定的5年过渡期内,仍可按照鲁政发[1997]10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四)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退休时,其按规定折算增加的工龄不作为按新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的缴费年限。对于国家政策规定提前退休人员和因病退休人员,在按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不再执行扣减2%的政策。但在过渡期内按原办法计算待遇时,仍应执行原来的规定。
(五)本意见实施前已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和省原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